晋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欢迎您!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10-15 10:20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财教〔2021〕50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19〕99号)、《关于报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1〕81号)、《晋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院学字〔2018〕4号),现将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评审办法

1.各班依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严格认定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依据晋中学院《学生手册》中《晋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3.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校分配到我系有9个名额,各班固定有1个名额,可再推荐符合条件的1人为候选人,参与剩余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评选。剩余两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评选定于10月19日(14:00-14:30)班主任例会进行讨论,请各班在例会前定好人选,会上对候选人的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阐述。

4.转专业的同学在原先的系参加评定,必须进行了本学年(2021-2022学年)的贫困认定。

三、评审要求

各班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切实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

1.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于10月19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1229864057@qq.com。

纸质版:

1.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表(纸质版一份,班主任右下角空白处手写签字)。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班主任右下角空白处手写签字)。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按照样表填写。

4.班级评议小组名单(班主任手写签字)。

5.班级评议结果公示打印一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