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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2021级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9-10 22:59

 

各班:

2021-2022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于本周起开始进行。请各班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宣传政策、明确要求、指导学生下载及填写表格。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我院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它能有效提高各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的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班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本系学生宣传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力争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认定工作的重大意义,知晓政策,熟悉认定工作的程序。

二、申请对象:在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且自愿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学生。

三、申请方式:请同学们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在规定位置签字,提交班级评议并签字(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为班级辅导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情况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申请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认定标准及程序:在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由班级、辅导员共同参与、逐次评选认定。认定人数不超各班总人数的40%

 

五、认定截止时间:请各班于926日中午1200前完成2021-2022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材料交于机械楼312,电子版贫困认定汇总表交于邮箱2597219326@qq.com

 

六、相关注意事项:

1.各班做好贫困生认定的宣传工作,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班应加大宣传、做好动员,向学生讲清楚评定、公示等相关政策和做法,避免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怕丢面子”“嫌麻烦”而不愿申请认定的情况。

 

4.在本学年内,学院将不再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如有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生活的,学生本人应先报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并由学生本人出具相关佐证材料,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确认后,作出书面意见报送各系,经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评议确认后报送学生工作部,经学生工作部添加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西)中。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依据。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向晋中学院学生工作部资助科咨询。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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